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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简论(一)
2010-10-19 22:31:46 来 源:   作者:  【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基础教育从规模到质量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发展,但在高考没有根本性改变和就业竞争压力日益加大的状况下,很多地区中小学尤其是中学的课堂教学仍存在片面追求提高学生“应试能力”的现象,基础教育的课堂教学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就在课堂教学这一教育主阵地中如何更好实施素质教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严密思考,充分体现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基础教育发展乃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责任感。文章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并运用科学发展观来化解基础教育中已经出现并亟待解决的难题,对当前的基础教育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武昌区政府吴志振区长在阅读本文后指出,该文“对课堂教学和学校素质教育的思考有深度、很全面”。希望本文能引起全区中小学书记、校长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思考,共同探寻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实施和促进武昌教育科学发展的方法、举措,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课堂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简论

武汉市东湖中学 王才建

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全面地、主动地、可持续地得到发展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落实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教学,主渠道是课堂教学。那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实施素质教育,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充分的、最佳的、终身的发展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呢?通过学习有关论著、听部分优秀老师上课,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端正教学思想,明确基本原则

基础教育要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关键在于领导和教师要树立素质教育的思想,把课堂教学当作落实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落实素质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要求教师有“全人”的概念,即学生发展是全面的发展,而不是某一方面或某一学科的发展;是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个别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完成课堂教学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各得其所、各展其长、各成其才。

(二)主体性原则。教师要把学生当作有生命、有意识、能积极思维的实践者,在进行课堂教学时从学生所处的学习主体出发,制定教学策略,选择教学原则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过程,激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只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真正成为教师指导下的学习主体,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才能落到实处。

(三)发展性原则。根据学生可塑性极强的特点,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在以发展为内涵的课堂教学观指导下,老师的课堂教学以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亦即教育的发展功能,使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四)有效性原则。教师更多地站在学生的角度看问题,关注学生的情商,真正的接近学生,使每一个增长率教学环节能够在学生身上发生作用,使用权有效的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具体的贯彻落实。教学有没有效益,并不是指教师有没有教完内容或教得认不认真,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如果学生不想学或者学了没有收获,即使教师教得再辛苦也是无效教学。同样如果学生学得很辛苦,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也是无效或低效教学。

(五)渗透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从素质教育出发,结合实际,全面地进行渗透教育,努力做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及审美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

(六)快乐性原则。通过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先进技术、丰富学习内容等途径来活跃课堂气氛、融洽师生关系、激活学生求知欲望,使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喜悦,获得内在需求的满足感,变“苦学”为“乐学”。

二、减少“时空占领”,浓缩教学内容

学生的学习应是全时空的,一切时间都是学生学习的时间,一切空间都是学生学习的场所,这是多媒体构成的信息时代决定的。要从传统的教学时空观中走出来,即要承认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又要认识到课堂教学只是学校教育的渠道之一,它既不能代替校风、班风、集体活动等学校其他教育渠道的教育作用,更不能代替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社区、社会等教育渠道的教育作用;既要看到学校教育和课堂时空及目标、任务的无限性,以促进学生的持续发展、激励与保持学习者的进取心与勇气为目标,鼓励一切有条件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向可能达到的高度努力。为此,教师必须加强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尽可能地减少课堂教学及与之相关的作业等活动对学生时空的占领,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和其他教育渠道发挥作用的机会,做到教师少教,学生多得。

课堂教学中如何减少对学生的“时空占领”,做到教师少教、学生多得呢?英国社会经济学家巴特莱总结出“80/20法则”,即事物80%的价值集中在20%的组成部份中。巴氏法则揭示了“重要的少数”与“琐碎的多数”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我们优化课堂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任何一门学科(或一堂课)的教学内容,都可以将其分为基本概念的内容和说明基本概念的内容两部份。教学首要的任务是筛选出教材的基本概念,然后再将其组成教学的概念系统,把教材简单化。教师少教,就是教基本概念,将其讲深、讲透,围绕基本概念,从多种角度、改变角度去讲,做到学生真懂、真会。因为基本概念是智慧含量较高的、具有迁移性的知识,是举一反三的“一”、触类旁通的“类”,学生真正获得了基本概念就是得到了“一”和“类”,就可以“反三”和“旁通”。可见,浓缩知识、提炼基本概念的教学是传授知识、促进发展的教学,是“生长性”的教学。这样的教学可以改变教学的“大运动量”现象,创造较多的“剩余时间”让学生活动,通过多种活动理解知识、创造知识,同时也提供了时间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这样的教学也可以把教师从低效或负效劳动中解放出来,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教师向科研要质量,做科研型的教师。

三、重视学法指导,传授思维方法

从发展是主体的主动行为的角度看,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必然是主动的认识过程。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更加重视认知教学,重视学法指导和帮助学习者自己学习、独立消化。指导,应包括学法指导和认识策略的指导两方面。学法指导就是使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知策略的指导,就是使学生掌握获取新知、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和心智技能,变知识为能力,变“学会”为“会学”。古今中外无数的教育家、科学家都强调方法比知识更重要。中国古有“授人以渔”之说,现有叶圣陶“教是为了不教”之教诲;外国史有笛卡尔“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的名言,今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纳依曼“今天教育的内容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应该是方法……方法比事实更重要”的论断。这些都是课堂教学要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的依据。

那么,教学中如何传授方法呢?许多教育家认为,最基本的做法是“通过传授知识传授方法”。一是挖掘教材的方法因素。没有科学的方法就没有科学的知识,任何教材中都蕴藏着丰富的科学方法因素。所以,教学中传授方法不是脱离教材另搞一套,而是将教材中的方法因素挖掘出来,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将方法传递给学生。二是强调知识形成的过程。方法蕴含在知识之中,教学中在处理方法和知识的关系时,应由追求思维成果(知识)转到追求思维过程(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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